嘉義長庚醫院精神科 李旻靜醫師
宥宥是個大班的小男生,從上幼稚園小班開始,老師就一直說他很活潑好動,大班之後老師覺得宥宥狀況愈來愈多,上注音的時候坐不住,一直想要弄同學,許多事情都要老師講好幾次才開始動作,回家媽媽問他在學校做了什麼活動,也經常一問三不知,甚至多問幾次還會生氣,老師說要帶來評估是不是有過動?
茉莉是個小學四年級的女學生,平常乖乖的,但就是少根筋。聯絡本不是少抄就是忘了帶,抽屜亂得像個黑洞,永遠找不到東西。交代她事情總是說好,但轉過身就忘記;上課永遠在神遊,考試也常因為動作太慢寫不完,老師也說要帶來看看,是不是有過動症?
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有點困惑,怎麼看似兩個截然不同的孩子,老師都說要來看過動?
目前台灣對ADHD(注意力不足過動疾患)的診斷依據,主要是根據201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所出版的—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(DSM-5)所列之診斷準則,當中包括三大核心症狀—注意力不足、過動及衝動,這些症狀包括:
注意力不足
-
經常無法仔細注意細節或者在做學校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時,容易粗心犯錯(如:考試經常粗心、抄錯漏題;做事不小心,常弄倒或破壞東西)。
-
工作或遊戲時難以維持持續注意力(如:上課難專心、題目字太多就懶得看,玩玩具也常玩一下下就又想做別的事情)。
-
別人說話時,常好像沒在聽(如:眼神飄來飄去,問他什麼常回答:「啊?什麼?不知道」)。
-
經常無法遵循指示而無法完成學校功課、家事或工作場所的責任(如:課堂上可能跟不上動作,執行任務時常需要一對一的監督)。
-
經常在組織工作與活動上有困難(如:抽屜亂塞、東西整理亂七八糟;時間管理不良,難以處理持續性的工作,無法準時交件)。
-
經常逃避、討厭或不願意從事需要持久心力的工作(如:寫作業很多理由推託,一下喝水、一下上廁所;在青少年與成人的準備報告、完成表格填寫、看長篇文件等)。
-
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所需的東西(如:文具經常丟失,或是東西帶去就沒帶回來)。
-
經常容易受外在刺激而分心(在青少年與成人可包括在想無關的內容)。
-
在日常生活中常忘東忘西(如:做家事、跑腿;在青少年和成人則有回電話、付帳單、記得邀約)。
過動(Hyperactivity)
-
經常手腳不停的動或輕敲/踏,或者在座位上蠕動。
-
經常在該維持安座時離席(如:在教室、辦公室、其他工作場所或是其他應留在其位置的情境中離開他的位置)。
-
經常在不宜跑或爬的場所跑或爬(註: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只有坐不住的感覺)。
-
經常無法安靜地玩或從事休閒活動(即使自己一個人在玩玩具,也可能一直講話或發出很大聲響)。
-
經常處在活躍的狀態,好像被馬達驅使般的行動(如:無法在餐廳、會議中長時間安坐,或是久坐不動會覺得不安適;別人會感覺到他坐立不安)。
-
經常太多話(嘴巴停不下來)。
衝動 (Impulsivity)
-
經常在問題尚未講完時衝口說出答案(如:說出別人要講的話;在會話過程中不能等待輪流說話)。
-
經常難以等待排序(如:排隊時,經常問:「好了沒?」「快一點」「好無聊」)。
-
經常打斷或侵擾他人進行的活動(如:喜歡插話、不能等,可能貿然介入別人的活動或遊戲;沒有詢問或得到許可就用別人的東西;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會侵擾或搶接別人正在做的事情)。
此外,這些症狀出現,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-
程度夠嚴重:必須出現下列二種類型當中任何一類的症狀,同時每個類型中至少符合六項以上(17歲以上的成人只要5項以上)。
-
時間夠久:這些症狀至少持續出現六個月以上。
-
影響夠廣泛: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場合中出現(如在學校及家中)。
-
對生活功能造成缺損:對孩子在學習或人際上造成嚴重困擾。
-
排除其他原因:必須排除一些發展或心理疾病造成的情形如:智能障礙、情緒疾患。